欠税缴纳承诺书(通用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可能会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欠税缴纳承诺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位领导、同志们: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则,坚持守法经营,创造健康有序地发展环境;严格遵守财务核算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依法诚信纳税。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主动通过地税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了解税收动态和税法知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偷税,不逃税,不骗税,不抗税,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带头人。
三、发挥协税护税作用,积极参加各项税法宣传活动,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维护税收秩序,坚决抵制偷税逃税行为,积极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依法接受和积极协助地税机关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
五、积极献计献策,关心税务机关建设。对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业务素质,培养过硬作风,增强服务技能,廉洁自律执法等情况提出好意见好建议。
最后,愿诚信经营风行天下!愿诚信纳税深入人心!依法诚信纳税,共建美好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各位领导、同志们: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本纳税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则,坚持守法经营,保证企业在法制建设的良好空间内健康有序发展;严格遵守企业财会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依法诚信纳税。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按时参加税法通报会,主动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了解税收动态和税法知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偷税,不逃税,不骗税,不抗税,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带头人。
三、发挥协护税作用,积极参加税法义务宣传活动,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维护税收秩序,坚决抵制偷税逃税行为,积极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做好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自觉遵守并督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五、依法接受和积极协助税务机关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
六、协助搞好廉政建设,配合国税干部认真执行,不邀请国税干部参加旅游、不宴请国税干部、不向国税干部赠送礼金、礼券等有价证券。
七、积极献计献策,关心国税建设。对国税机关如何提高业务素质,培养过硬作风,增强服务技能,廉洁自律执法等情况,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冰雪消融,芳草又绿。伴随着春天的脚步,尧都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让我们广大纳税人携手并肩,依法诚信纳税,为构建和,为美好明天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诺人: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日期:
省直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省财政厅于20xx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xx]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12号文件的实施,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新规定执行过程中,我厅陆续收到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反映,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取得比较困难,有的部门和单位甚至采取收费出证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为方便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解决实际困难,现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依法缴纳税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附件1)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加该公章。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附件2)。
代理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以及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12号文件规定或按本通知规定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否则,视为不具备法定条件。
特此通知。
xx
20xx年四月十六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值此第十七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本纳税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则,坚持守法经营,保证企业在法制建设的良好空间内健康有序发展;严格遵守企业财会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依法诚信纳税。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按时参加税法通报会,主动通过地税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了解税收动态和税法知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偷税,不逃税,不骗税,不抗税,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带头人。
三、发挥协护税作用,积极参加税法义务宣传活动,主动配合地税机关维护税收秩序,坚决抵制偷税逃税行为,积极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做好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自觉遵守并督促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五、依法接受和积极协助地税机关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
六、协助搞好廉政建设,配合地税干部认真执行《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15个不准》《无锡市地税系统廉洁自律六项禁令》,不邀请地税干部参加旅游、不宴请地税干部、不向地税干部赠送礼金、礼券等有价证券。
七、积极献计献策,关心地税建设。对地税机关如何提高业务素质,培养过硬作风,增强服务技能,廉洁自律执法等情况,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冰雪消融,芳草又绿。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滨湖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让我们广大纳税人携手并肩,依法诚信纳税,为构建和谐滨湖,为滨湖的美好明天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诺人: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日期:
为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无为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税收环境,无为县国家税务局向广大纳税人服务承诺如下: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实现咨询首问承诺
1.对纳税人的电话咨询,应即时答复或转交相关负责人员答复。
2.对纳税人的当面咨询,应即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部门答复。
3.对纳税人的书面咨询,应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实现办税首问责任
纳税人到国税部门办理涉税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的税务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指引。
二、定期开展纳税人培训
定期就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办税流程以及表证单书的使用等内容对纳税人分级分类开展培训。
三、推行多种服务方式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
您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领购发票、申请办理减免税、申报纳税和咨询税收政策等所有事宜,均可以在我局办税服务厅设立的窗口办理完毕,您可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您不需多窗口跑动,就能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二)实行"预约服务"
为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我们会根据纳税人要求,开展预约服务,您如果需要办理涉税事项,。均可提前与税务人员预约办理,我们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实行"上门服务"
我们会经常下户到企业,为您提供纳税咨询,同时还可以及时了解您的工作需求,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四)实行"限时服务"
对于即时办理事项,只要您提供的资料齐全,我们会即时办理,当场办结;如需调查审批事项,我们会严格按照流程审批时限尽快办理。
(五)实行"跟踪服务"
在您办理涉税事项后,我们会为您提供后续服务,帮助您如何使用办税软件,如何使用保管发票等事宜,做您的办税参谋。
四、税法宣传免费
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宣传服务需求,分级分类编写税收常识、政策解读、办税指引、税案警示等税法宣传材料,免费提供给纳税人。
五、推行政务事务公开
利用国税网站、短信平台、网络、税务中介等途径,公开以下内容,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定额核定标准;
(三)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四)服务承诺;
(五)办税所需提供的资料、步骤及方法。
六、及时受理纳税服务投诉
在纳税服务过程中,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无为县国税局进行投诉,我们收到投诉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我们将按照以上承诺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并请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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